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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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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免学费政策:全国农业户籍、县镇非农户籍的学生均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年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申请减免学费。
2、国家助学金政策:1.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学生。2.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一、二年级农村在校学生(必须为农村学生)。3.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的各20%确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求全要盖,优先占用20%家庭经济困难名额。4.助学金申报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个等次原则上各占比50%,资助标准为2500元、1500元。
3、校级及国家奖学金政策:入校后学习成绩优异、表现良好可申报学校奖学金1000-2000元及国家奖学金6000元。
4、雨露计划:补助范围是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家庭。补助标准为: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同时,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1500元。在脱贫攻坚期,对符合条件的实现应补尽补、直补到户。未脱贫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为“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标注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不再享受。个人申请。2.村级初审。由村“两委"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需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所在街道乡村振兴办申报。
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村级初审。由村“两委"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需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所在街道乡村振兴办申报。3.街道复审。乡村振兴办对申请人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信息、申请材料1-7逐项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填写《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符合申请"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学生统计表》(附件3),需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和乡村振兴办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并通知拟补助学生持申请材料在区乡村振兴局办理补助资金审批手续。4.区乡村振兴局最终审核后给相关街道下发通知,街道接到通知于当日将符合补发条件学生信息在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报区乡村振兴局行业科。5.区乡村振兴局落实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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