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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陕 西 省 水 利 技 工 学 校
关于做好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科、室、中心:
根据《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规定》及水利厅有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现就2012年度学校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年初下达的学校各科室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对学校各科室2012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级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步骤
2012年度学校各科室考核分为考核准备、考核预告、工作报告大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综合分析、综合评定等八个程序。
(一)考核准备
1、各被考核科室自查。被考核科室自查工作于12月10日前完成。主要检查学校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工作报告。
2、科级干部写出个人年度述职述廉述效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准备在工作报告大会上述职发言。
3、考核资料准备。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认真收集、整理举证材料,做好被考核准备工作。
(二)考核预告
考核前由考核组提前向被考核科室发出考核预告并提前在公示栏张贴公告。考核预告内容包括:考核时间、考核程序、考核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工作报告大会
召开工作报告大会,被考核科室主要负责人就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两项内容进行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完成目标任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本年度科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政准则、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完成反腐倡廉任务、科级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参加工作报告大会人员:一般为被考核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其它联系较多科室干部职工代表或服务对象代表不少于3人参加。
(四)民主测评
考核组组织发放年度考核测评表。年度考核测评包括:被考核科室科级干部民主测评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民主测评表。相关测评表由校党委统一制定,学校考核组发放、收集。
(五)个别谈话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谈话范围包括: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谈话人数应达到科室干部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15人以上的科室谈话人数应达到10人,5人以下的科室谈话范围为全体工作人员)。
(六)查阅资料
由考核组查看被考核科室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等,进一步核实情况。并根据考核需要,采取随机抽样与典型调查相结合、一般查看与重点了解相结合的办法,实地核实有关情况,对一些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考核组可采取专项调查等方法进行核查。
(七)综合分析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分析,逐项核实打分,并形成考核报告提交厅考核办。
(八)综合评定
厅考核办按照要求对各科室年度成绩和科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学校年度考核结果初步意见,报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查(学校考核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工会负责人组成)。
三、考核时间及分组安排
2012年度学校年度考核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与被考核科室联系确定。
第一组:
组 长:吴 刚
副组长:高雅莉
成 员:曹宏超 梁志新
考核科室:党委办公室、后勤科、培训科
第二组
组 长:孔祥义
副组长:袁 靖
成 员:吴 颖 郭 亮
考核科室:教学部 财经科 校工会
第三组:
组 长:杨冬琴
副组长:窦建伟
成 员:贺 同 翁维娜
考核科室: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科
问责复核组:赵瑾晖、胡昌社
问责复核组主要职责:对被考核对象提出异议的,进行问责复核。
四、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科室要全力做好自查和资料准备工作,突出重点工作、突出亮点工作、体现工作成效,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考核。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考核组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公开、公正、公平的对被考核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同时要严肃纪律,认真工作,创造良好的考核氛围。
(三)高效工作,严守时效。各考核组在考核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各科室情况,按要求于2012年12月25日前向厅考核办提交考核报告及各种测评表的汇总数据。